关于工程类专业学位设置领域备案的通知

各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已发布了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各培养单位可根据社会发展需求、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参考指导性目录选择设置本单位工程类专业学位点的专业领域。


各培养单位拟增设的专业领域备案材料(见附件),须经本单位所在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后报研究生处备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6月上旬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待通过后各单位方可开展相应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障等工作。


备案表Word档带签章的PDF版(纸质档各单位自行留存)请最迟于6月7日发送至yjsc@cuit.edu.cn。谢谢!